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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轮学科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 11:37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部):

2021年学校启动第四轮学科建设以来,各学科坚持内涵式发展,研究方向逐步稳定,团队结构持续优化,平台资源不断完善,研究水平大幅提升,社会服务效果显著。为全面总结第四轮学科建设经验成效,进一步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宜宾学院第四轮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宜学院发20213 )相关规定和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63开展第四轮学科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面向所有纳入学校第四轮学科建设规划的各类学科建设项目,包括:

(一)2022年我校立项建设的16个学科(包括撤销建设的学科);

(二)2024年优化调整后的21个建设学科。

具体名单参见《关于下达第四轮学科建设项目立项学科的通知》(宜学院办发〔20221 )和《关于第四轮建设学科优化调整通知》(宜学院科发〔20248 )。


第四轮学科建设周期中需结题验收的学科名单

序号

原学科建设类别

现学科建设类别

调整前建设学科名称

调整后建设学科名称

原建设单位

现建设单位

投入总经费(万元)

1

优先建设(A 类)

持续建设

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部

智能制造学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18

2

优先建设(A 类)

持续建设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部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118

3

优先建设(A 类)

持续建设

农业

生物与医药

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部

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部

138

重点建设

食品与营养

4

优先建设(B 类)

重点建设

国际商务

数字经济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部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100

5

优先建设(B 类)

重点建设

材料与化工

材料与化工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

100

6

优先建设(B 类)

重点建设

教育

教育

教育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数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国语学院

120

7

优先建设(B 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

撤销(需验收)

质量管理与检验检测学部

质量管理与检验检测学部

80

8

重点建设

培育建设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60

9

重点建设

重点建设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70

10

重点建设

重点建设

艺术

设计

文学与音乐艺术学部

艺术与产品设计学部

艺术设计学院

20

培育建设

音乐

音乐与表演学院

10

培育建设

新闻与传播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40

11

重点建设

重点建设

生物学

生物学

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部

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部

70

12

重点建设

重点建设

仪器科学与技术

机械

智能制造学部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60

13

重点建设

培育建设

物理学

物理学

理学部

数理学院

60

14

培育建设

重点

资源与环境

资源与环境

国际应用技术学部

质量管理与检验检测学部

40

15

培育建设


汉语国际教育

撤销并入教育(需验收)

国际教育学部

外国语学院

20

16

培育建设

培育建设

体育

体育

体育与大健康学院

体育与大健康学院

30

17

2024新增

重点建设


公共管理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10

18

2024新增

培育建设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10

19

2024新增

培育建设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0

二、验收依据与内容

项目验收类型分两种:

第一类:2022年立项建设,2024年未调整或撤销的建设项目包括: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工作、生物学、材料与化工、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资源与环境、体育、汉语国际教育、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应根据《宜宾学院第四轮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下称“任务书”)进行验收。

第二类:2024年调整或新增的建设项目,包括:机械、生物与医药、食品与营养、数字经济、设计、音乐、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中国语言文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等,将根据《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下称“基本条件”)进行验收。

重点验收内容包括:

(一)目标达成情况

第一类对照任务书,重点检查任务书完成情况;

第二类对照基本条件,重点检查达标情况。

(二)标志性成果产出

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重大突破,包括但不限于:高水皮科研项目立项、高水平学科队伍建设成效、高水平科研成果、重要获奖、发明专利、智库报告、学术声誉提升等标志性成果。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及效益。

(四)可持续发展能力

项目建设对学科长远发展的支撑作用,形成的特色与优势,与“申硕”基本条件的差距,以及未来学院(部)学科建设的发展规划。

三、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一)资料准备与自查审核

20262-3月,学科对照验收内容全面系统梳理建设成效,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各学院(部)对照验收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形成学院(部)自查初审意见(涉及多个学院(部)共建的学科需所有学院(部)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所有数据、材料截止日期应为20251231

(二)部门审核

20263月下旬,学科建设处将根据任务书和基本条件对各学科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拟定初评意见。

(三)学校评审

具体评审日期另行发文通知,学科建设处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内外专家,通过材料审阅、听取汇报(各学科负责人自行准备验收汇报PPT、现场考察(必要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议认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参与验收学科统一按照以下材料报送:

(一)第一类验收学科提交《宜宾学院第四轮学科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第二类验收学科以附件1为基础,根据基本条件自行修改制定。

(二)第一类验收学科参照《宜宾学院第四轮学科建设项目经费预算表》,提交《宜宾学院第四轮学科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2);第二类验收学科以附件2为基础,根据经费实际划拨情况自行修改制定。

(三)第一类验收学科提交《宜宾学院第四轮学科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第二类验收学科以附件3为基础,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自行调整报告内容,据实填写;

(四)《XX学科标志性成果汇总表》(附件4,必填)相关建设成果在学科之间不得重复应用

验收材料请于2026320日前通过OA协同至学科建设处曹俊老师,或发送至邮箱yjsgzc@yibinu.edu.cn,初审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待学校评审时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学院(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确保提交材料客观真实。要严守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学院(部)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相关学科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五、验收结果与应用

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任务书或基本条件全面达标的,验收结果为“合格”。

完成度达到任务书或基本条件80%的,“基本合格”。

完成度未达到任务书或基本条件80%的,为“不合格”。

验收结果将作为学校相关学科建设经费的划拨依据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名额的分配依据。

联系人:徐天旭;联系电话:3531102




学科建设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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