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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5日 08:59 点击量: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和四川省有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选拔、择优录取。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潜质。

二、复试安排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分数线要求

学院(部)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4电子信息

085404计算机技术

264

35

5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264

35

53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0352社会工作

035200社会工作

321

40

60

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部

0860生物与医药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264

35

53

086003食品工程

264

35

53

2.复试比例

学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研究生工作处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相关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如下核验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2)初试准考证原件。

3)《宜宾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加盖公章(附件1)。

4)《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应届考生须提供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符合报名条件所要求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

2.加分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最终加分资格以我校根据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加分规定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一项分值计入初试总分。申请加分的考生,资格审核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加分政策申请表》(附件3)。

2)证明加分资格的项目协议(合同)、考核鉴定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含笔试与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考核。满分100分。以《宜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c.yibinu.edu.cn/info/1591/2121.htm)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考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

3)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由复试小组在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过程中组织实施,时长一般3-5分钟,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

4)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5分钟。重点考察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关注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领域的创新潜质与发展潜力,并结合其社会实践经历、人文素养等进行综合评价。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以《宜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c.yibinu.edu.cn/info/1591/2121.htm)公布为准。加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每科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组织

各招生学院(部)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统一安排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单等,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笔试与复试小组面试。各复试小组须详实记录复试情况,并完整、准确填写复试记录表。

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纸质评分记录与考生作答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存档。其中,纸质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扫描电子版及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电子材料,保存期限均不得少于5年。

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复试或录取过程中,如招生学院(部)认为有必要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考查,须经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组织再次复试。

(五)复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的规定,参加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每名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生。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复试费不予退还。

缴费操作说明:

1.微信扫码交费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宜宾学院计划财务处服务号界面→点击智能财务→选择校外人员交费→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Ybxy#考生身份证后6位)→勾选研究生招生复试费费用项→点击支付→跳转到微信支付页面完成缴费。(或微信搜索关注宜宾学院计划财务处服务号,并按上述步骤完成缴费。)

2.支付宝扫码交费


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Ybxy#考生身份证后6位)→勾选研究生招生复试费费用项→点击支付→跳转到支付宝支付页面完成缴费。

3.自助领取交费电子票据

登录“宜宾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服务号→点击智能财务→选择电子票夹→进入自助取票→输入真实姓名并选择学号栏输入考生编号后即可自助领取交费电子票据。可在“我的票夹”中查看历史票据。交费后请及时领取电子票据,下载后的电子票据请妥善保管。

(六)复试日程

事项安排

时间

地点

备注

加入考生联络群

QQ824218250

32721:00

/

进群时输入验证信息:姓名+报考专业。

复试缴费

32817:00以前

在线

缴费完成后方可参加后续资格审查,建议尽早完成。

复试资格审查

328日上午9:00-12:00

328日下13:00-17:00

临港校区二期

鸿儒二栋333

需提交的资料按本细则前述“复试资格审查”要求提供。

专业笔试考核

329日上午9:00-11:00

临港校区一期

8号楼8303

所有专业考生均在同一教室进行笔试。

心理测试

32912:00以前

线上自主完成

每位考生限答1次,详见附件4.

329日上午11:00-12:00

线下:临港校区

一期8号楼8302

同等学力加试

科目1

329日下午14:00-16:00

科目2

329日下午16:20-18:20

临港校区一期

8号楼8312

所有专业考生均在同一教室进行加试。

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与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085404计算机技术

330日上午8:30开始

临港校区一期

6号楼643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临港校区一期

2号楼241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临港校区一期

5号楼5232

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部

086003食品工程

035200会工作

江北校区(A区)

初心楼116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温馨提醒:1. 江北校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2. 临港校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

三、调剂

(一)第一志愿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考生调剂复试,须在该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完成后,开展缺额调剂工作。

(二)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要求。

(三)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官网查看各专业调剂系统开放与关闭时间。对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我校将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

(五)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公告。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接收调剂专业、计划数、考生申请调剂时间等,在学校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开放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申请。拟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3.通知复试。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以内,锁定时间到达后,申请考生未收到通知,调剂志愿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调剂复试。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及时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点击同意复试。拟调剂考生回复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后即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复试程序进行。

5.拟录取工作。调剂考生通过我校的复试考试后,学校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原则上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录取规则

(一)复试成绩核算方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50%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成绩×60%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方向)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结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按照2026年国家调剂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各专业调剂指标,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语、政治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其所属类别(第一志愿或调剂)内,按总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相关专业面试小组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

5.复试项目中有出现违规、作弊等不诚信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一经查实者。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各招生学院(部)须按学校统一要求,及时将考生复试结果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就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录取结果。

五、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并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体检。在学校拟录取公示后,考生按照要求自行安排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个人体检表(附件5)于拟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二期研究生工作处,鸿儒二栋331办公室)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表》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违规处理

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招生违规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如行为涉嫌违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举报渠道

学校在成绩公布后的连续7日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

监督咨询电话: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0831-3531102

举报投诉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831-3545013

咨询电话: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邵老师,0831-3582966

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文老师,0831-3587099

3.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部:张老师,0831-3532780

4.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付老师,0831-3531133

5.资格审核与缴费:范老师、王老师,0831-3531102

九、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宜宾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263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