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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级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0日 11:39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2026级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6级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科及团队发展,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确保师生互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师生互选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

3.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导师队伍总体状况及当年度研究生招生人数统筹安排。

二、基本条件

1.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应具备我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并愿意承担研究生指导工作。

2.导师的研究方向须与研究生培养方向吻合。

3.有充裕的可支配科研经费,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

4.原则上在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研究生培养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及时更新完善官网上的招生导师信息,研究生可通过各学院网站了解研究生导师的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

2.学院可组织师生见面会,加强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相互了解。

3.在师生充分了解,有双向选择意愿的基础上,研究生填写《宜宾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导师在《宜宾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上签署意见。

4.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与研究生和导师协调选定。

5.师生互选结果需经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四、其他说明

研究生培养单位于9月21日前将《宜宾学院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并将互选结果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宜宾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1.宜宾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

2.宜宾学院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汇总表

宜宾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