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川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将本报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醒:本报考点代码为5132,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编号首四位为5132。本考点不接收管理类综合联考、法律专硕的考生,此类考生需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考试。
一、报名安排
(一)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其中,10月9日至10日,面向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0月11日至12日,面向全省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预报名和正式报名具有同等效力,完成预报名的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只需关注审核结果。
(三)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每天9:00—22:00,面向全省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按规定采集报名照片、完成网上缴费并按报考点要求上传核验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关键报考信息均不允许修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四)今年研招网升级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网报流程图:https://yz.chsi.com.cn/kyzx/kp/202609/20260927/2293973610.html)。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即可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后,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清单,妥善保管注册账号、密码及报名号。
(五)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集中开展审核工作,并通过研招网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或修改材料的,考生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限内重新上传;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审核不通过的,报名信息无效,有异议可向本报考点咨询。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在本报考点参加考试。
二、材料上传要求
(一)证件材料:使用非居民身份证报考的,上传对应有效证件照片;对于身份证鉴证比对不通过的,按报考点要求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照片。
(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补充材料:①户籍在四川省的考生,上传户口簿首页(公安户口专用章页)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上传集体户首页及个人单页。②工作地在宜宾市、户口未迁入宜宾市的考生,上传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三)在读研究生:上传培养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其他情形需上传的专项材料:
1.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上传《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
2. 2027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上传注册地自考机构盖章的考籍表及专科学历证明材料(专科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上传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境外学历学位考生,上传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5. 因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校验失败,上传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含曾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证明)。
6. 其他材料:
(1)考生需在白色A4纸上写明“报名号”“报考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拍照上传,以便报考点在审核阶段及时联系考生。
(2)使用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需上传手写承诺书,承诺在初试身份核验时出示正式居民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川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以及本报考点和拟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与要求,避免因错选、错填导致不能参加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驻宜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本报考点,校区不在宜宾市的请选择就读地报名。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须选择其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建议不要选择本报考点,以免考点不能满足要求;户籍地址在四川或工作单位(须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在宜宾市的其他考生可选择本报考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审核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提醒: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公布)。审核通过后无需提交备案材料,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满足本报考点要求〔详见注意事项(二)〕的考生,可选择本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六)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外,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应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网报信息,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专科层次已毕业、非全日制已毕业、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预计应届毕业的考生,请务必仔细了解报考院校对报考专业所需学历的要求。此类学历要求不在本报考点审核范围之内,凡不符合高校学历要求,自行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残疾考生如需本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请于报名成功后主动向本报考点提交合理便利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评估后,本考点将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安排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九)考生在选择本报考点后应按时完成网上缴费,未缴费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十)因本报考点的标准化考场数量有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本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本报考点,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未完成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才能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缴费人数达到上限被关闭的报考点,也有可能因考生取消已缴费报名信息空出考位而再次自动开放。
(十一)考生填报的本人手机号务必校对正确,确保在报名审核期间以及考试之前处于开机使用状态,后期将有与报名审核、考试等相关的重要信息通过网报管理平台发送给考生,请注意查收〔详见材料上传要求(四)〕。
(十二)建议考生不要在审核阶段最后一天提交材料,以免在材料不完善时,没有充足的时间修改或补充材料。
(十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
四、考试地点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五号(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五、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80元/人。已支付报名考试费但未参加考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或者填报信息有误申请退费的,请务必于报名截止(2026年10月24日22:00)前登录网报系统点击取消已缴费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旦取消不可恢复),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处理(退费工作预计在12月初完成)。
(三)今年本考点不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生须自备符合规定的文具参加考试,包括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长度20厘米以内)。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可按要求携带相关文具。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川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或咨询宜宾学院考点,电话:0831-3531102。
宜宾学院(5132)考点
2026年10月8日